近日,中國女首富張茵提出“取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”的言論,引起我市有關人士的熱議???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是吃大鍋飯?
目前,在北京召開的全國政協、人大兩會期間,全國政協委員、中國女首富張茵提出取消《勞動合同法》中的“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”,成為媒體爭議的熱點。企業界、勞動界、學術界也紛紛進行激烈的博弈。到底是走回計劃經濟年代的吃大鍋飯,還是與國際勞工法接軌時代的進步?全國兩會的“噴嚏”,也引起清遠市有關人士的“感冒”。
企業:員工不簽有什么辦法?
對記者提出的企業如何看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,市區一位不愿媒體透露姓名的酒店老板一臉無奈。他坦然地說,目前酒店服務員月薪800元,包吃包住,酒店簽訂不簽訂無所謂了。其實很多時候,老板也想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,至少使酒店不用為時時招工難發愁,但員工不想簽訂合同,酒店也無辦法。因為,有的員工本來就是將酒店當跳板,他們自然不想簽。
他解釋說,勞動法規定簽訂兩次合同后,就可以簽訂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”,假如員工不求有功,但求無過,得過且過混日子,而企業按法律規定又無法解雇。另外,如果企業一方情愿要與員工簽訂合同,有的員工就會趁機提出要求提高待遇。對此,企業將增加用工成本。而企業給員工的待遇,要視員工創造的勞動價值而定,因為企業不是慈善機構,不可能都滿足員工的要求。所以說,勞動法保護了勞動者利益,但企業利益又有誰來保護?
據清新縣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秘書長張四成反映,企業普遍持上述相同觀點,企業反映勞動法偏愛勞動者,對企業用工制度要求提高了。而勞動者簽訂后,企業用工成本相對增加,企業普遍反應壓力增大,但不簽訂的話,招工難問題更加突出。而企業也感覺解雇員工相對難度增大,在此情況下,有的企業實在無法支撐就干脆破產。
勞動者:企業利益減少的自然反應
張賢是清城區一家民營企業文員,雖然在企業干了兩年,但一直未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。他解釋自己不簽訂的原因:“雖然企業有前途,但終歸不是自己最理想的企業。因此不會過分注重簽訂合同。因為,20歲左右的勞動者,追求目標遠大。特別是技術類型的年青人,不會堅守在一家企業干一輩子;而30歲以上的勞動者,則要求工作穩定,他們更多愿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。”
對于目前企業普遍持反對的呼聲,他的理解是,新的勞動法出臺,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企業的利益,這正是企業一種自然反應。因為之前,勞動者處于弱者地位,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勞動法規的完善,逐漸平衡勞資雙方的利益,特別是勞動法規定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,正是維護了員工合法利益,當然勞動者持歡迎的態度。
曾在外資企業工作過的他,對外資企業用工制度頗為贊賞。他說,外資企業用工制度也很體現人性化,注重員工隊伍的穩定性。我國新的勞動法出臺,正是逐漸與國際勞工法接軌的具體化。
勞動局:維護勞資雙方利益
對張賢的觀點,市勞動局副局長虞日朝表示贊同,他解釋,在目前勞務市場供大于求的情況下,大多數勞動者處于弱者地位。有部分企業對普通工種,如從事流水線作業的工作,或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普工,企業只想不斷補充年青勞動者,企業自然想避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。但勞動者不可能一輩子年輕,到了四十歲就不容易找工作。因此,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,正是使勞動者今后有相對穩定的工作。
對于“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,就不能隨意解雇員工,讓企業走回頭路養懶人”的觀點。虞日朝并不贊同。他解釋,企業對這條款理解存在誤區。“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”的前題是,只有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,且勞動者沒有違反相關規定的,第三次才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。如果員工違反企業相關規章制度的,企業可以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。另外,當企業發生重大變動。如企業破產、轉產等原因,企業同樣可以裁減員工。
虞日朝還解釋,“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”這一條款,既維護員工的合法利益,實際上也維護企業的利益。當企業擁有一班熟練的員工時,就可減少員工的培養成本,對企業只有好處而沒有壞處。在我國計劃經濟時代,日本對我國實行固定用工制度就很贊同。因為,員工以企業為家,而企業則以員工為榮,雙方的利益是一致的。
據介紹,目前我市簽訂勞動合同達96%以上,沒有因為簽訂勞動合同而撤離清遠的企業。而普遍企業今年首次簽訂的合同以1至3年期限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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